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是在广西边境开宾馆的。这边呢,什么都贵,就是开房便宜。我们去年七月份接手的,这店前老板是个四川人,还开了一家饭店,这前老板跟我们说,倘若有人问这宾馆还是不是他的,叫我们说是,我跟我老公也从来不说我们是这里的老板,都是说服务员,也有好处。那个前老板因为有家饭店经常有客人就会带到这里来开房,我们也很感谢他,然后前天就带出事来了。 两个大男人说包月,说跟我们老板很熟,我老公就给了他一个房,钱付了三分之一的钱我们也不说什么,本来包月是要一次性付完的,结果一个大男人前天晚上喝醉了在我们大厅摔了一跤。问题来了,他们一下子出现了好多人,都是那种看起来很不友善的,叫我们赔偿。我老公说不理他们,让他们说。然后呢,他们一伙人上去也说下,下来也说一下,说摔跤的那男的在大厅晕了十多分钟,说我们干嘛的,竟然让客人在大厅晕十多分钟都没看到。可我老公说,当时也就我老公在场,说他摔了当时就起来了,去楼上就要了小妹(越南小姐),可是第二天下来说走不了路,头疼,怪我们地板滑。昨天还想动手,大家觉得我们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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