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微博热搜,就是这个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我有一点不明白。 举例:婚房是婆家准备的自建房属于集体土地没有房产证,现在遇拆迁获得一套新房外加赔偿金。现在拆迁所得的现金准备去买门面房, 那么拆迁安置的房子跟新买的门面房如果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如遇离婚,这套拆迁安置房跟新买的门面房跟女方有没有关系,女方有没有权要求财产分割,这种情况属于婚后财产吗 ? 另外女方妈妈给女方存了一笔钱,男方想让女方把那笔钱拿出来用于买新的门面房。问:女方拿出那笔钱跟男方一起买门面房,男方出大份,女方出小份,如遇离婚是按出钱的比例来分割还是对半分? 还是说不管女方出不出钱,写不写女方名字,如遇离婚女方都有权分割? 希望懂婚姻法的给稍微解答一下! 这就是我目前的状况,跟老公大的矛盾没有,就是经常会为一些事情吵架。我也不是非要房产加我名,我只是想保护我父母给我存的那部分钱,如果遭遇离婚,我父母给我存的那笔钱可以够我生活一阵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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