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的李江(化名)女儿李小莲(化名)患先天性脑瘫,从一岁起李江就带其四处求医问药。 2009年,李小莲8岁,母亲选择与其父李江离婚,并将李小莲留给李江抚养,李江便带着女儿在哈尔滨一边治病一边工作。 多年来,李江为了女儿辗转大连、沈阳、北京等地,每年都要花费两三万元的费用,他把所有挣来的钱都用来给女儿治病,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同时,李江在女儿看病期间,也重新组建了家庭,对方对李小莲也非常好,但是李小莲却不愿接纳,经常在家里搞破坏,还致使患病的继母肝破裂。为此,李江与再婚妻子决定送李小莲去特殊学校改造,但是李小莲因不服学校管教被学校劝退。之后,李江不得已再次离婚。 2017年4月10日,李江得到医生通知,检查确定李小莲病情再无好转可能,李江觉得非常绝望,回到家后,看到已经16岁的李小莲仍然吐字不清、走路摔跤、生活不能自理,想到家里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再婚妻子也离他而去,李江感到非常绝望。 由于李小莲不愿与父亲交流,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江心中郁闷,便独自饮酒至深夜,萌发了摆脱负担、一了百了的想法。于是,李江用剪刀剪断了家里用来晾衣服的电线,做成了锁扣,将熟睡中的李小莲勒死。随后投案自首。 11月24日9时30分许,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两院院长联手,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江故意杀人一案。 对于李江的犯罪事实已经十分清楚,接下来,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对于李江该如何量刑。 辩护律师认为,李江杀人出于无奈和不堪负重的生活,他认为女儿不但拖累了自己,以后也会成为社会的负担,甚至是隐患。李江社会表现良好,并无其他前科劣迹,其没有主观恶意性,与暴力性杀人犯罪有本质区别,因此应给予减刑。 最终,法庭认为,李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江因为女儿智障不具备自理能力,为摆脱其应尽的养育责任而杀人,犯罪后果严重,其辩诉的为社会减轻负担的内容荒谬,违反法律精神,违背社会公德,法庭不能采信。 但李江为救治女儿,独自抚育女儿8年,倾尽所有,考虑本案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犯罪,且李江主动投案自首,当庭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庭判决李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李江表示服从判决。 在法庭上,李江坦言自己为什么要杀害女儿,他说:“我只想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李江在讲述这些经历时,法庭上一片叹息之声,大家都为李江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面对一个这样的孩子,李江能坚持16年已经拼尽了全力,他是在崩溃的边缘才做出了杀死女儿的愚蠢举动。
总归是因为女孩觉得全世界要以她为主,全世界都欠她的一样,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十六岁挺大了。家庭教育最忌讳的就是在孩子面前好像亏欠他一样,他就会觉得理所当然。
我觉得这个女孩子太自以为是了,害惨他爸了,既然爸爸都这么为她,能气的她继母跑路,想想有多那个,我也觉得爸爸不容易,终于解脱了。这样的日子还不如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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