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后果我都简单描述下。在认识老公前我还单身的时候父母出钱给我在市里买了房。后来认识老公,结婚前他家里一定要买婚房(我没有要求他家买房),他家说因为写我名字就是二套房要多给税就没写我名字,只写了我老公名字(法律上是他的婚前财产)然后只向银行贷款了一部分35%左右,还有一部分是他家里问亲戚借的钱30%左右(他那个亲戚有钱暂时也用不到这笔钱)。他家里说要买婚房后我爸妈正好有个10万块是10月底到期,就说这个钱给我们,我们是国庆结婚的,后来就把这个钱拿去还了部分银行贷款,我家没收他家彩礼,结婚双方亲戚给我和我老公的钱大概10万块都给他家里还借他亲戚的债了。现在老公的意思是银行的贷款和向他亲戚借的钱全部我俩还,然后我们还要存房子装修的钱。但是我就心里有点不爽,主要是因为问他亲戚借钱当时他家里要借的时候我就说最好问银行贷款,银行不会提前催你还钱也不会欠人情债,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没本事一下子还那么多钱就不要问人借,借也别借那么多,他妈妈执意要向亲戚借。现在他爸妈都有工作还有退休金,我们要还银行贷款要存装修的钱还要养孩子,现在还要我来还这个亲戚的债,我有些不满。我是三观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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