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丢了,物业不理
时间有点久,事情也有点复杂。
小刀超远电动车,是17年6月30买的,三千五,那段时间老公脑抽了想要去送外卖,分期买的这车,但是就干了一个礼拜就没干了,也就是说车用了一个礼拜就闲置下来了,家里还有三辆电动车,这车就没用处了,一直停在我们楼下,再后来停在小区南门保安室对面,车棚外面的一个地方,我天天买菜路过那都能看见那车,有一天我路过那,突然发现车不见了,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以为丢了,就打电话给老公,然后我们找了保安,保安说他们看见那车一直没人理就给推车棚里去了,跟他们的一辆两轮小推车锁在一起,(工地上用的那种两轮小推车,他们用锁把小推车和电动车锁一起放车棚最深处的地方,在车棚外面看不见)看我们找车,保安表示要把锁打开车给我们,但是钥匙在另一个人身上,那人当时不在,开锁还挺麻烦的,我们也不需要着用车,就是确定下车丢没丢,既然车还在,就没考虑那么多了,说锁着就锁着吧,我们暂时也不用,事情就这样了
最近老公突然想用那辆车,昨晚就下去找,打算充电点,一去看,车没了,小区找一圈也没找到,今天去找了保安和物业,反正人家的意思就是不管,主要是时间挺长了,什么时候丢的我们也不知道,但是,本来我们停在外面,若是一直在那,丢了我们也认了,车是保安推进车棚和他们的车锁在一起的,现在莫名奇妙丢了,这事就有点说不清了
车是17年6月底买的,被保安停进车棚是18年3月底的事,(记这么清楚是因为正巧那几天老公买了一个新手机,我们昨晚看了发票推断出是三月底车被停进车棚的),这么说来距上一次看见车已经有一年时间了,我刚刚查了,如果我们交了车辆保管费,对于丢失的车辆物业是需要赔偿的,我们没交,所以车一开始停在外面没进车棚,若是在外面就这样丢了,只能说我们和物业都有责任,但他们无需赔偿,问题是一开始保安未经我们允许把车私自移了位置,还给上了他们的锁,虽然后面我们找到他有表示把锁打开,但是由于一时找不到有钥匙的人我们也不急着用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后来的情况就是车我们没有交车辆保管费但是一直停在车棚里,直到昨天发现不见了,注:不是我们主动停的,是别人停的,后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在车棚内丢了,完全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那么这事物业和保安有没有责任呢
虽说一年多时间,但是毕竟是没怎么用过的新车,而且我个人觉得,责任不完全在我们,物业和保安是有一定责任的,若是停外面丢了就认了,现在这样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去询问,人就就是一问三不知,什么都不知道不管的那种,难不成我就认了?也不甘心啊,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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