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旧物一首歌,就能让人猝不及防地跌进回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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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生活的关系,我不得不配备2部以上的手机。
其中一部,一定是一部诺基亚,黑色直板,耐磨经摔。
它除了接打电话没有别的用,充一次电可以用上一星期。
自从用了手机,我几乎没有关过。这样可以方便那些我在乎的人随时随地找到我,以前是爸妈,现在是小福气。
4岁的小娃,一言不和就会拿起电话拨我的号码说,
“妈妈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你上午不是上过班了吗?怎么下午还要去……”
开会的时候,不能接电话,我会把电话放在桌子上,这样即便当时没接到电话,回来的时候也能看到他打过来,我好及时地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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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诺基亚,是当时喜欢的一个男生,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掏出一部手机对我说:
这是今年的最新款,诺基亚8250,要2000多一部。看它是蓝屏的,中间的按键像只小蝴蝶。
于是一下子便对一台冰冷的电子元件有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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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用智能手机,是跟米子一起买的黑莓8900。因为当时想蹭他的光,让他值班的时候帮我下软件刷机。手机没用坏,米子辞职了。
后来跟不高兴先生还有另外一个同事,一起去买过白色版的黑莓9700。
同事当时的女朋友是一个超级果粉,同事刚工作没什么钱,仍省吃俭用地帮女朋友配齐了一套苹果,自己却只舍得用黑莓。
他说买了这部手机,至少一年半不会再换了。没过多久,同事终还是跟女朋友分手,去了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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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开西安的时候,我当时的手机被偷了,没有电话很不方便,于是跟L约在一个地方,他帮我去他朋友那里淘一部二手机。
拿到手的是一部翻盖的海信CDMA手机,我在后盖上贴了一张我的大头贴,就这样一直被带到了深圳去。
后来,我把它丢在了深圳的麦当劳,等我回去拿去,店员想都不想就把手机还给了我。估计可能是因为没人会在手机背面贴自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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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貌丑体胖,所以不爱拍照。但每次要离开,我都会留下一点纪念。
我拍过莲花山,拍过女报,拍过景田北,拍过钟楼,拍过喜欢的人,也拍过当时看到的某一瞬间。
但终究,拍下来的是给别人看的,自己想要留住的,已经全部存在了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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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高兴先生在开车的时候总在放刀郎。
《2002年的第一场雪》最红的时候,我在西安。
音乐一响,那段我一个人独来独往行走如风的日子,又慢慢从眼底浮现。
我一个人背着电脑,从上班的地方,拐弯走过几条街到我住的地方,顺路买一点吃的,再租一堆碟。晚上一边看一边写稿。
那段日子,我见过一些人,最后都散了。写过一些文字,都拿去换钱了。
很多年以后,L在QQ上跟我说,
你住过的南门边要拆了,下次你回西安可能就看不到了。
他说,也没什么,我就是拆之前路过,去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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