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姐妹三个我最小,老二离婚孩子一岁多,她没有一分钱孩子要不回来,我出钱打理把孩子要回来,我看她可怜就拿出我的积蓄给她开了服装店,装修进货都是我出钱亲自弄好的,开店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男的,自愿招了上门女婿,大办了酒席,过了不到两个月在我结婚的那天老二跟人私奔了,拿走了陪的所有首饰和钱,偷了妈妈的钱,一走就是六年没给家里打过电话,没问过自己孩子。上门女婿等了两年我们陪了六万打发走了。从她走了,我和老公就想好爸妈我们管,她的孩子吃穿学费也都是我们养,去年突然回来把孩子偷了,爸妈急坏了,我们在外地上班连夜赶回去找孩子,打听到她住的地方,见了面肯定免不了发生争吵,她把我们告了,不想纠缠,我们配了五千,孩子带回来又把我爸告上了法庭,说逼良为娼,孩子我父母有义务给她养,孩子是她的,我们知道应该给她,可也不是这种方式偷回去,整整养了八年,都有感情,她不管不问,回来就是偷,对父母一句感谢都没有,还说等把孩子要回去要来分家产,就一个农村院子不知道她要分什么,反正我是对她忍无可忍了,昨天把孩子给她了,孩子哭着走的,死活不跟她。我问她花了我所有的钱怎么算,她说她没花我钱,孩子是她自己花钱要回来的,你们说怎么会有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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