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我们有一个女宝,我只有一个婆婆和一个大姑姐,当初结婚时候我爸妈就不愿意,觉得他没有爸爸,有什么事的话也没人帮我们,来介绍的人说,我大姑姐说了,她都管,我大姑姐家有钱,确实之前买房子,结婚,她都出了一些钱,出这事之后,大姑姐帮还了车贷,说车子房子都归我和孩子了,要给孩子留点东西,别等孩子长大了,觉得爸爸什么都没给留下,其他的当时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个月,婆婆来电话说让还房贷,大约还有八九万的房贷,房贷的事情是我怀孕以后婆婆跟我说的,之前我不知道,她说了之后也说,以后不用我们还房贷,大姑姐给她钱,她就用来还房贷了,现在又让我还,我当时也没说什么就还吧,我不还谁还呢,我大姑姐每个月给孩子一千块钱,我想就用这钱还着,我手里的钱还房贷肯定不够,以后还养孩子,我一想就愁的慌,把车子卖了,手里的钱就够还房贷的了,又过了两个月,婆婆又打电话让我还账,结婚前借的四万块钱的账,因为结婚借的,我当时没有答应还着钱,大姑姐每个月给孩子的钱就不给了,我也没说别的,她本来也不应该给,她不给了也是应该的,我在大姑姐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投了三万块钱,大姑姐说找不回来了,我想找回这三万的话,我就还了四万也行,现在这样我真是没有能力去还了,当初说大姑姐管,现在她说她管的够多了,我婆婆那里也还有存款,她说自己没有了,我可以查到的,她那里确实有,婆婆和大姑姐都问我以后还会不会再嫁,我没有再嫁的打算,我和老公感情很好的,现在做梦梦见他都是他回来的样子,但是我不能给谁保证我一定嫁或者不嫁,计划赶不上变化,有老公这么一件事,我觉得打击特别大,不爱打算事情了,人生无常,她们肯定觉得怕我再嫁,她们就什么都没有了,就算再嫁也不是我对不起她们,房子说给我了,我也住不着,什么手续也都没有,都在我婆婆那,我就是有还贷款的事,还有一个名声就是房子给我了,其他都没有。我婆婆还问我以前的彩礼见面礼钱,不知道你们那里都是什么习俗,这彩礼都是给我爸妈的,哪有借钱给了我彩礼,结婚后我再用彩礼去还钱的事,现在这种情况,这彩礼是不是应该算是爸爸留给孩子的一份心意,他不能陪孩子,这也算是一份义务抚养孩子长大吧!你们说我这么想对不对呢,这事到底是谁不对,我咨询了一下律师,说贷款应该是我,孩子,和我婆婆还,我现在都给还着。结婚前的账我不应该还,如果说法律的话,就没有人情可言了,但不说法律,就什么账都给我,我还为带着个不满一岁的孩子,不知道她们怎么考虑的,大姑姐不愿意在帮我了,我也不说别的,但这也不是帮我,是帮我婆婆,我俩都没还的义务,就我婆婆有,如果不说法律说人情的话是不是也应该我俩一起努力呢,我大姑姐家不差钱,我真的很差钱,有了孩子以后,谁不想给孩子一个好的条件,我从来没吃过苦,也想象不到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大家可不可以给点意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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