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发布的一则新闻,应该是近期内令我最惋惜的故事。
新闻称
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于8月30日15时34分,收治了一位“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的马姓产妇入院。
“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
所以院方前后三次建议剖腹产,但均被家属拒绝,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甚至“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
最终8月31日,酿成了即将临盆的准妈妈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的惨剧。
“死也得给我顺”,妈妈像被贴上了顺产的诅咒,一语成谶带着孩子结束了她年轻的生命。
孩子顺产有很多好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简单来说,就是孩子在妈妈自然分娩的过程中,经过产道的挤压,子宫的收缩,增加了宝宝的心肺功能,出生后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会减少。
另外,子宫的收缩及产道的挤压也有利于胎儿呼吸道内的羊水和黏液的排出,这样出生时发生窒息的机率就会大大的减小,同时新生儿的肺炎发生率也会减小。
不仅如此,在顺产过程中,母体的免疫球蛋白G(lgG)会传给胎儿,所以顺产的宝宝抵抗力更强。
在现代科学的研究中,还有大量研究数据表明,顺产的过程中,胎儿在产道内受到触、味、痛觉及本位感的锻炼,促进大脑及前庭功能发育,对今后运动及性格均有好处。
……
以上一系列的好处都让许多家庭都坚定了“孩子要顺产”的决心,这本无可厚非。
即便是妈妈自己,对孩子有这么多好处,当时肯定也是坚持要顺的。
可顺产虽好,却也不是适合所有的产妇。
为此,我曾咨询过苏北人民医院产科的孔主任,他介绍说,如果妈妈和胎儿有以下的几种情况,就不宜顺产。
妈妈方面:
1、骨盆狭窄或骨盆腔肿瘤,阻碍产道。
2、产前出血,为前置胎盘或胎盘早期剥离。
3、35岁高龄初产妇。
4、产程迟滞。
备注:
正常产程:从有规律的宫缩到宝宝诞生胎盘娩出需12~18小时。
产程过慢:宫颈开大的速度没有达到每小时0.5cm。
滞产:分娩超过24小时为滞产。
产程停滞:出现有规律的宫缩,宫口扩张3cm后宫口停止扩张超过2小时,分娩处于停滞状态也属于滞产。
5、母亲生殖道受到感染
6、分娩过程发生问题,如子宫破裂。
7、第一胎剖宫产,建议第二胎也剖宫产。
8、不良的产科病史;比如宫颈炎、阴道炎等
胎儿方面:
1、胎位不正。
2、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公克或小于1500公克。
3、胎儿窘迫,胎心音发生变化或胎儿缺氧,出现胎便。
4、多胞胎怀孕。
5、胎儿畸形。
6、脐带脱垂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产妇自己的意愿,如果产妇极力要求剖的,家属也应该考虑到产妇的意愿选择剖宫产。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妈妈都在产程发动后,进行到一半发现各种问题再选择剖宫产,这就是所说的“受两遍罪”。
比如
朋友小D,因为产程过长孩子容易窒息,从产房被推进了手术写给。
朋友小Z,因为有疝气不能够顺产,直接选择了剖宫产。
同事小B,脐带绕颈、胎儿过大,没办法只能剖。
……
这些原本是发生在你我身边稀松平常的例子,可是搁在了陕西榆林马姓的准妈妈身上,竟然为了“怎么生孩子”没办法统一意见,白白葬送两条鲜活的人命。
根据新闻里的介绍,榆林的那个马姓准妈妈明显遇到了胎儿过大、产程迟滞的情况,而且此时她的体力和心智已经被完全击溃了,丝毫没有了初为人母的喜悦,只想着赶快结束这一切。
但这垂死的要求,家人都不答应。
一边是生理上忍受着十几个小时的13级剧痛,一边是心理上承受着丈夫家人的冷酷无情,往哪边都没有退路,于绝望无助之中,选择了最惨烈的方式。
当年生ALEX同学的时候,我选择的也是剖宫产。
一方面是因为他脐带绕颈,另一方面我对生孩子那种承认是自己很怂,害怕自己无法承受生产时的剧痛。
但是万幸,不高兴先生也好,家人也好,没有一个逼我“死都要顺下来”。
妈妈生孩子是九死一生的大事,顺产的好处再多,但最根本前提也是妈妈和孩子两个人的平安。还请家属们多多尊重产妇自己的选择。
尊重产妇自己的意愿,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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