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14年结婚,没房没车没钱(我自己嫁妆六万),所以一直跟他爸妈住,他妈妈挺好的,就他爸爸各种看不起我,觉得我傻,高攀了他们家,因为这个我们也闹过很多次,我就一直想买房,这个问题我们有几都说要离婚,他、他妈妈都同意买,就他它爸不同意,吵了架我们就来深圳了,我放了狠话,反正过不开心,破罐子破摔,今年不买房就别过了,他爸也默认了!今天我说买房写我一个人名字,他不同意,我就说写我俩名字,那我名字写前面,他说那就你一个人买吧,我说我出的的多(加上我嫁妆才十一万,刚好够首付),我就在他家证明我存在,证明我们这个家我重要,过分吗?他说不买了,我说不买离婚,他答应了,买票了后天回去散伙!宝妈们我过分吗?就因为名字写前后,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