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的是我的租房故事,我生活在一个三线城市,这个城市一套两居室的平均租金在1200元左右,我在2014年12月20日租了一套两居室带家电(洗衣机 空调 冰箱 彩电)的租金是1500元/月 房东的电器都是旧的,都是06年购买的,当时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我就担心电器的损害问题,跟房东提过如果是电器自然损耗坏了要她自己修,我们不承担,她当时是默认了的,我们刚住进去洗衣机用了三次就不行了,跟房东说了,叫人来修了一次说机器太老了没有配件,房东让我们自己买个洗衣机用。 就这样我们住了两年多,我们自己申请了公租房拿了钥匙就打算退租,房东过来检查她的电器,看到这个电视频打开有部分泛白光,要求我们必须修好!我联系了维修师傅,师傅说这是年份久了的自然损耗,房东现在不承认我当时跟她说过的话了,说她自己家的某某电视用了多久都没坏,给我们就用坏了,不修好押金不会退(押金2000元)! 还有一些其他的小电器我们都给换了新的!
这两年多我交给她的房租就有5万块了,难道我交的这么多钱只是租了她一块地吗?如果是台新的电视我也认了!一台杂牌的电视.自己家用了7年才给的我,用了两年这点损耗不是很正常吗?非得让我们来承担! 你们觉得这个房东有理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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