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喜欢流浪狗,无论品种。
刚出生就养在家里,好吃好喝供着的狗,虽然也有粘人乖巧的,但是往往不懂得分寸。就像被宠坏了的孩子,喜欢闹脾气。因为没有经历过残酷的事情,所以显得有些天真的愚笨。
而流浪狗就不同了。
它们更懂得感恩。而且,或许是因为在外边儿流浪久了的缘故,所以给它们一碗牛奶,都可以得到意料之外的感恩。
风吹雨晒教会了它们珍惜食物,不会像名贵的狗一样挑剔,在城市里的躲躲藏藏教会了它们看人脸色,在城市里谋生的日子,让它们变得更聪明……但是在我没有捡到黑妹之前,对此的理解还只是纸上谈兵的水平。
黑妹是一条看着像是松狮的小型犬。一身漂亮的微卷的毛,颜色纯黑。我捡到它的时候,它正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虽然模样很狼狈,但是它的眼睛实在是非常的漂亮,很大,又湿湿润润的,带着些不容易发现的警惕。
不过我抱起它的时候,它却没有什么剧烈的反抗。所以我也理所应当的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狗,还根据颜色和性别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黑妹。
说实话,我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后背又阵阵冷汗。城市里的流浪狗可不是都那么温顺无害的,因为大多数的流浪狗都被人打伤过,所以,它们看见人的时候会直接躲开,当人直接逼近上去,无论是恶意还是善意,都有可能刺激到它们,导致它们攻击人。
所以,我这个举动,可以说是非常冒险的。
我没有带它去宠物医院。事实上,那时候的宠物医院并不是很发达,至少我小区周围只有一个宠物医院,里面还不是能够正经医狗的,只能给狗洗澡和剪指甲,或者买点儿狗狗用品什么的。
而那时候,我也没有什么流浪狗救助经验——不过我当时的选择却是很明智的。
考虑到它身上的伤,我没有给它吃火腿肠,而家里也没有狗粮。我让妻子煮了一碗粥,带一点点肉末的那种,几乎没有放盐,放凉了放到黑妹身边,还给了它一碗水。
我看着的时候,黑妹并没有开始吃东西,但是到第二天的时候,碗已经空了。
狗是很容易驯养的,就算它被人类伤害过,但是一旦得到另一个人的救助,它又会很快的给予主人绝对的信任。黑妹从防备我,到愿意跳上我的膝盖让我抚摸,只经历了短短的三个月。
而它也确实如我预料一般的乖巧。
我和妻子都很忙,没有什么时间遛狗,所以每天都会放它出去两次,它会踩着时间点坐电梯回来,然后用小爪子刨门。
不管是什么动作,只要教它,它都能很快的学会,与那些被精心伺候着的名贵小狗全然不同。可惜的是,我捡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很老了,只养了三年,它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你更喜欢什么狗?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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