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以上一种或数种食物过敏的话,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预防:
1.不吃引起过敏的食物。如对牛奶过敏者不仅要忌直接饮用牛奶,而且要对于一切含有牛奶的糖果、糕点、小吃等食品一律免用,也不一定终生忌食,可以先避食3-4年,然后逐渐小量试食,若无反应再食。
2.煮沸、煮熟处理,破坏其过敏原,适用于对瓜果过敏者。
3.代用食物,如对牛奶过敏者,可试用羊奶、豆浆等。
4.限制食物疗法:当食物过敏原不甚明确时,可短期采用限制性食物疗法。即在短期内(一般为半个月至一个月)限定食用一组很少引起过敏的食物,如大米、白菜、猪肉、糖、盐等,观察有无过敏反应。如果在此期间原有皮肤过敏消失,以后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单项食物开放,逐渐增加品种,直到出现过敏症状,记下致敏食物,以后禁食。
5.食物口服脱敏:适用于少数需要经常食用且营养价值高的致敏食物,如对鸡蛋过敏者,可酌情由极少量开始食用,以增强病人对鸡蛋的耐受力,如无过敏发作,再逐日增加食量,以不诱发过敏为度。
6.若因食物过敏引发了皮肤病,也需要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涂抹安全可靠的药膏进行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