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普及 - 重大疾病险最应覆盖哪些疾病种类?是否越多越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主动购买保险转移风险的意识增加,重疾险和意外险毫无疑问成为基本保险配置的首选。如今市面上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产品繁多,条款复杂,让许多保险小白在挑选时产生不少疑问,这也同时导致不少人花大价钱购买的重疾险并未包含大部分重大疾病,也就失去了重疾险转移风险的功能。 今天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挑选重疾险其中一个重要关注点:重疾险最应该覆盖的重大疾病有哪些?是否覆盖的重疾种类越多越好? 1 首先,重疾险应该涵盖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事实上,在07年以前,行业并未对重大疾病保险进行标准化定义,也未严格要求重疾险应该覆盖的疾病种类,这样导致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对于所保障的病种范围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由各家保险公司自己研发定义,且各家赔付标准也不统一,纠纷频发,投保人维权困难。 保险公司往往通过增加承保疾病种类吸引消费者前来投保:如将一种重大疾病种类拆分成几种(恶性肿瘤分拆成各个具体癌症种类);引入发病率极低的大病,如埃博拉病毒等;将儿童人群高发的疾病引入成人重疾险产品中,如“川崎病“。这样,虽然承保病种增多,但投保人的保障权益并未实质提高。 从2007年开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对于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见图一)的表述做了统一和规范,并且规定保险期间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保的6种高发核心疾病为: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另外19种大病也建议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覆盖。自此以后,内地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均包含这25种重大疾病,且定义范围统一,并在这25种疾病基础上增加其他种类。因此,重大疾病险最少应该覆盖这25种重大疾病。  2 是否覆盖的重疾种类越多越好?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覆盖疾病范围都不仅限于这25种重大疾病,少则50种左右,多则上百种,那么,覆盖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吗?不考虑价格,那是肯定的,您得到更多的保障权益,但考虑到性价比,那就不一定了,也许您正为一项患病几率极低的大病种类付上高额的保费溢价。 我们先来看一些官方数据,2013年,中国保监会发布〔2013〕81号文,公布了首套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据悉,该套重疾表的编制过程中,采用了高达7500万条的样本保单量,极具参考价值。该套表格分为6病种经验发生率和25病种经验发生率,男女各一。 首先,从表中数据可知,重大疾病发生概率随着年龄增加而升高,值得注意的是,中年以后男性发病率远远高于女性。并且,6种必保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发病率占25种标准化定义疾病发病率的60-90%,成为主要健康杀手。   其次,标准化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致死率高居不下,不论男女,致死率均在中年时期快速升高,达到60%以上。   最后,从多年理赔数据来看,在各家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中,光恶性肿瘤一项理赔就占到所有重疾理赔的70-80%,再加上心肌梗塞和脑中风,6种核心疾病理赔率已经达到重疾理赔的80-90%了。所以,可以说行业协会标准化的25种重大疾病,几乎覆盖了所有重大疾病的理赔。  因此,这里给出的建议是: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除了协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以外,更多地应该去关注保额保费,重疾和轻疾理赔次数,疾病是否分类、是否有豁免,免责条款等内容,而非仅仅纠结于疾病种类,为一些不必要的疾病覆盖而付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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