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我的“time-out”概念之前,有四个前提,必须先做说明:
第一,“time-out”是借助美国儿童纪律管理的框架,并不是照搬美国的做法。我们必须注入中国的人文因素,发展出一套符合中国文化、家庭特点和时代思潮的规则,才有可行性条件,也才能够产生正面效果。
第二,名不正则言不顺,但对于“time-out”,我一时想不出适合的中文名称,所以这里继续使用英文,如果专家和家长们觉得我的这个方案有用,可以提出建议,大家互相切磋,甚至争论,最后肯定会有个好名称。
第三,这里先假定家长和孩子平日有良好的互动,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容易激动,在孩子不听话或拒绝合作时就暴怒、声严色厉斥责孩子的家长,是无法执行这套惩罚方案的。
第四,家长必须具有正面价值意识,并且具备自我反省能力,如果不问是非,光凭个人的好恶来要求孩子,在孩子拒绝合作时就把“time-out”作为杀手锏,这样也不会有教育效果。
“time-out”的教育理念
1. 孩子做错了事,必须给他一个反省的机会:让他自己找出究竟错在哪里?要怎样做才不会再次做错?“time-out”的设计就是提供一个情景,让孩子在犯过后有个冷静思考的空间。这是体验式学习的技术,也是“少教多学”的内涵。
2. 做错事,就要面对它;接受应有的惩罚,就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训练,让孩子逐渐养成做事前进行周密思考、做事时谨慎从事的良好习惯;也直接养成了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遵纪守法,犯法后能接受法律制裁的人生态度。
3. “time-out”是一种民主精神的体验。对孩子自己而言,做错事勇于认错并接受惩罚,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会受到尊重:家长不会因为他犯错受处罚而排斥他、轻视他。于是,他渐渐地学会尊重他人,接受他人的犯错经历,不轻视及排斥犯错受处罚的人,奠定了他和谐人生的人格特质。
孩子是在不断地犯错、改过中成长的,过于追求完美而不让孩子犯错的家长,对孩子“严加管教”的结果,将会妨害孩子正常人格的发展。所以“time-out”的教养策略比起传统教养,更符合科学发展,更能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time-out”的执行场所和它的作用
“time-out”不是军队中的“禁闭”,也不是传统的“罚站”,更不能“随心所欲”:
1. 执行地点:①远离玩具或孩子喜欢的任何东西,包括电视机、故事书、文具、玩具、电脑,即使孩子触摸不到,这些东西的诱惑力也足以让孩子分神,破坏了他的思考;②周围不能有容易破碎或其他危险物品,预防孩子情绪激动时采取发泄行动而造成意外伤害;③最好的执行场所是父母的卧房或客厅的角落,如果是孩子的卧房,必须确保有个远离睡床及玩具的角落;④厨房一般太拥挤,而且有较多的危险物品,不适合采用;⑤浴室或卫生间不只是狭小,也予人以龌龊、臭、轻视的印象,会造成心理创伤,绝对不能采用;⑥阳台,如果在高楼,除非是封闭式的,不然绝对不能采用;⑦走廊,只限私家庭院中的,公共走廊因为无法保护家庭隐私,不适合采用;⑧室外庭院,若是外露空间,冬天和夏天都不能采用。
2. 应有设备:椅子一把,最好是大人使用的有靠背的椅子,这样孩子端坐时双脚不能接触地面,就不会站立起来。椅子摆设的位置不能靠墙,使孩子不会因为无聊而脚踢墙壁。让孩子在受处罚时也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他才能够感受到即使犯了错误,他的“人权”还是受到尊重和保护的,这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发展和心理健康都非常重要。其次,执行区应该摆放一个闹钟,设置好处罚的结束时间,并让孩子坐在椅子上时能够看清楚时间。这样,孩子将感受到处罚是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被严格执行,所以必须接受。
“time-out”的执行步骤和机制
要确保这项处罚的顺利并且获得应有的效果,作为执行者的家长必须坚守原则,始终如一。包括:
1. 让孩子充分了解这项处罚的规定,并和孩子达成一个口头协议,包括:①必须明确这项处罚的标准:在家长给予一次提醒或原谅后,没作出改变,继续犯错的时候。例如和玩伴抢玩具而吵架或打架,对长辈没礼貌、顶嘴,没得到妈妈的允许就外出玩耍等。最好把该受处罚的事件一一协商好,让孩子知道这项处罚是合理的。②处罚的时间:不能分大错或小错,只有一个标准。按孩子的年龄规定,三岁即三分钟,十岁就十分钟,不能讨价还价。年纪小的幼儿在较长时间的静止或受冷落时会产生恐惧,年龄较大时承受力较强,必须有更长的时间进行反省。③受处罚时能做什么:只能静静坐在椅子上,想清楚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想想以后要怎样做才不会再做错?这段时间,没有人会理睬他,他也不能找借口溜走或求情、求助。④受处罚后必须做什么:在处罚时间结束前的30秒,家长必须听取孩子反省后的报告,要求孩子清楚讲出他究竟做错什么?他以后遇到同样的情形会怎么做?如果孩子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可以给他启发,但不必大谈道理。无论如何,要准时结束处罚。
2. 家长必须信守承诺,坚持原则,包括:①按照和孩子说好的“协议”去执行,不能因心情或爱恶而随意改变,也不能因为自己太忙便改变处罚方式,或在孩子撒娇耍赖下就放弃处罚。严格执法,孩子在“有法可依”下才不会经常犯错,也才不会不遵守规定。②家长必须加强自控能力,在孩子犯错时能够冷静面对,不动怒,不采取粗暴手段造成负面后果,相反,必须以和蔼、坦诚的语气和孩子对话。若孩子情绪失控,拒绝合作,家长依然要坚守原则,提醒他按照协议,坐在“反省椅”上,孩子即使哭闹,也会逐渐冷静下来。③千万不能和孩子交换条件,例如要求他完成处罚的程序后,就可以得到什么好处。④千万别翻旧账,揪住孩子以前曾经犯错或不履行承诺的“辫子”不放;也不能在孩子接受处罚过后继续教训他,或对他冷淡。必须记住:孩子为他的过错付出了代价(接受处罚),他就洗去了污垢,恢复清白。这样,他才会没有包袱,朝向正面价值发展。
上述关于“time-out”的阐述及建议,也许还有一些不尽完善之处。我和一些家长讨论过,他们大抵赞同,但怀疑我们中国家庭是否能够这么做。我的反应是:“不这么做,有没有其他的做法?”过去的种种教育方式,不同的家长会有不同的评价。也许有不少家长认为他对子女的教养方式是成功的,因为孩子听话、用功读书、考试成绩很好。但我要问:“孩子听话”就是教育成功吗?读书用功、考试成绩很好就是成才的表现吗?如果这个孩子将来抱着学历证书离开学校以后毫无是处,例如没有工作能力、自学能力差、心理素质低;或者,他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到难题便束手无策?也许你会说:“这些都是以后的问题,在中学、大学的阶段,他自然能够得到这方面教导。”这么说仿佛很有道理,但我无法认同,虽然现在科技发达,建筑水平很高,但我还是觉得没把建筑物的底层、一层、二层顺序建好,将来建三层、四层的时候,要怎么建?把它挂在卫星下面吗?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现在孩子们的世界,包括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是你的“教导”可以扭转的吗?作为家长,我们总不能在将来有“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念头,像新加坡的某些家长,主动放弃教养子女的责任呀!
事实摆在眼前:随着社会的转型,我们必须建立一套新的子女教养模式,让父母能够轻装上岗,肩负起教养子女成才的天责。这样一套教养模式,既要达成管教的目的,也要符合现代社会的民主化、人性化价值,更要为培养和提高孩子的学习力、思考力、创意能力和同理心提供拓展空间。那么,我认为,唯有体验式教育的技术手段,才能够完成新的任务。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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