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药物治疗 已患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的妇女最好在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再怀孕,以减少妊娠不良结局。 1)选择ATD药物治疗的 Graves病孕妇 ATD药物 甲巯咪唑(MMI)有少数报道可能导致皮肤发育不全及“甲巯味唑致胚胎病”(包括鼻后孔和食管的闭锁,颜面畸形)。 丙硫氧嘧啶(PTU)既往国内外指南均建议妊娠和哺乳期首选丙硫氧嘧啶(PTU),2009年FDA警告存在严重肝损伤的风险,包括肝衰竭和死亡。 鉴于两种药物各自的风险,《指南》建议计划妊娠前停用MMI,换用PTU。 妊娠T1期优先选用PTU,MMI为二线选择。 T1期之后换为MMI,避免PTU的肝脏毒性发生。 哺乳期ATD首选MMI,20~30mg/d是安全的。PTU作为二线药物物,300mg/d也是安全的。 2)碘缺乏、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及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筛查 2007年WHO提出拟妊娠、已经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每天要保证至少250ug的碘摄入量。 为保证上述碘摄入量,除了正常的饮食之外,每天需要额外补碘150ug。 但也要注意每天摄碘>500~1100ug有导致胎儿甲减的危险,娠期间要避兔使用含碘药物和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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