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7时许,郑健驾驶苏NJ5906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N2170挂沿24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因遇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东西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均未减速,两车发生碰撞,致徐某受伤,车辆损坏。2018年6月20日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郑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应该负起事故全部责任,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4月15日11时许,张志驾驶苏NFM315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23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山左口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后与姜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姜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张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应该负起事故全部责任,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倒在无情的车轮下 多少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一系列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幕幕血淋淋的事实 告诫我们: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 为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交通参与者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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