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爸爸在广场上玩,不小心踢到了一个2岁的孩子,孩子没摔倒但鼻子出血了,嘴肿了,立刻就带孩子到医院去找医生看,医生说是皮外伤,如果家长不放心想进一步检查就拍个ct,但是孩子太小医生不建一排,说是在家观察两天看看。检查之后孩子家长狠狠的斥责了我爸爸,我爸也深刻道歉,毕竟咱们把孩子踢到了,总归是不对。之后对方家长说你不能白把我孩子踢了,要1万5惊吓费。我觉得他家有点狮子大开口,我们是不对,但也不能这么要吧?我说给他3000块钱,算是给孩子补营养了。孩子没啥事这不是最主要的吗?做人不能想着那孩子去讹人啊。最后没达成共识,对方要不到钱就要去外地大医院去做检查,说白了就是要不到钱就想使劲花医药费。最后干脆不谈孩子了,就是要钱,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孩子没什么问题就想多要点钱。结果我说既然你想讹我们那你就去起诉吧。给孩子做检查还是补偿我们愿意,但你不能太过分,我们也不是什么大款都是工人。我想知道,他说给孩子检查我们这的医院完全都可以,医生看过了也消毒了,ct也开了。结果对方非说我不在这看,我就要到外地去看(最后要不到钱才想到要使劲花医药费) 他说去哪看就得去哪看吗?他去外地看也行,那是不是走的就是法律程序?他自己去看,回来拿发票收据去法院起诉吗?如果是这样,那孩子就必须得做ct啊,这不祸害孩子吗?为了要点钱。亲们谁懂啊?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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