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把我的真实情况告诉大家,订婚的时候婆婆给了六万六,我拿着不方便她就装到她的袋里了,晚上回去和我老公说,然后六万六这样分(五万块拿去还老公向二姨借的钱,还是以我婆婆的名义还的,我老公拿走六千,婆婆拿走一万,等我老公不在了,婆婆把一碗塞给我说:别让我老公知道,”因为我老公挺能浪费钱的,第二天我去医院花了四百,婆婆给二娘家添礼钱,不够,我贴了一百,在婆婆家买菜做饭,给小姑子买零食花了200多,第四天早上醒来,老公接电话说婆婆着急用钱,婆婆告诉他我有钱,让他问我借,让我给九千,我就给了。六万六我没留着,结婚聘礼,婆婆说,“我再给你六万六,到时候这钱你再当嫁妆带过来让咱们用”。还说结婚后让我在家里照顾外婆,外公。(我老公在北京,我才二十,我老公21)那么问题来了,我妈白养我了,嫁人手里没收到一份钱。我们都这么小我没收他的钱为什么这么小就要被拴在家里照顾老人,我得去北京,看着我老公,也得自己奋斗,我现在不奋斗以后不后悔么! 我这婆婆到底是怎样的人,算过分,还是不太过分。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