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刚结婚没几个月,现在怀孕6个月,今天3月份刚刚起步做生意。前几天天热,回娘家待了5天避暑,回来之后。老公就说爸妈(指公婆)让我们自己付房贷了。房子70多万,装修20多万。首付和装修的钱是公婆出的,现在让我跟老公自己付房贷,说房子给我们了。但是房子名字是婆婆的,我说既然要付房贷,房子就要过户。老公说,房子只能写***名字,不过户。而且老公还有个弟弟,即将上大学。公婆让我们现在付房贷,意思也是剩下的钱要给老公弟弟买一套房子。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说房子给我们了。那就应该有一个程序,过户或者协议。但是老公和公婆的意思都一样,房子名字不变(是婆婆的名字),房贷我和老公付。而且现在是公婆 弟弟 我和老公,一大家子住一起的。感觉她们拿我当外人,害怕我分走他们房子一样。我这个要求过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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