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个人,我朋友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是公婆家办的,该给的都给了,而且是按照媳妇的意思给的!婚后小夫妻俩自己住,公婆给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全款,不需还贷,因为公婆有10套房子,拆迁户!这样问题就来了,孩子出生后,媳妇和j婆婆一起看孩子,没上班,老公上班,虽说挣的没有万儿八千的,但也是够他们小夫妻平时消费的,到媳妇就以有孩子消费大为由,要求公婆把房子全给他们,公婆当然不同意,最后媳妇说那给他们5套房子,给一半算了,公婆不想给,公婆不指望他们养老,公婆说了,只要你们最起码的孝道尽到了,将来都是你们的,但是媳妇不同意,她就说现在不帮她,她将来就别想让养老,对了,忘说了,因为媳妇不上班,公婆每个月给他们3000块生活补贴,但媳妇就是要房子!!我就想问了,到底是公婆不对,应该给他们5掏房子,反正有10套呢,还是媳妇太贪,自住的房子有了,老公也挣钱,而且公婆每月还给3000.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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