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6月份过来带小叔的小孩和我大的小孩,俩女儿相差4个多月,女儿晚上跟我和老公睡,白天跟爷爷奶奶,我7月1号开始上班的,八月分发现怀孕了,后面就没有上班在家安胎带着大的女儿,(没有与公婆小叔住在一起,分开的,公婆的房租俩兄弟一人付一个月,另给生活费),小叔俩夫妻上班,我老公一个人上班一个月不到六千(房贷两千多两边的生活费,还有房租,女儿的奶粉和纸尿片,还有做产检费用),每个月都不够的。后面交了11月份公婆那边的房租以后就不交了,但每个月生活费还是一样给,小叔也同意了,(打算以后不管大的小的孩子都不给公婆带了,都自己带,)今天婆婆知道了。说我们这样不合理……?
可能有点乱,请大家耐心看完帮我分析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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