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家有两个儿子,农村的有两个房子,一个是现在住着的平房,不算旧,一个是刚盖的楼房,只剩装修了,我老公是老大,结婚的时候的是现在的平房,明年老二结婚婆婆把楼房分给了我和老公,让我们搬出去,自己装修,平房给了老二,还在外边离我们很远的地方买楼房付10万首付,他们以后回来的也会很少,甚至有时过年也可能不回来,大家说如果我让婆婆把现在住的平房也给我和老公我们在农村有两个房子,他们在市里有一个,过分吗,他们回来管他们住的,也管公婆住的,如果现在住的平房不给我们,那老二就算是有两个房子,而且一个是在城里的,我就在农村有一个房子,对我公平吗?(村里还有一个地基,如果以后他们想回农村可以让他们自己盖新房)
哦、那这样的话 那房子应该是他们的了、那个房子是你婆婆买的还是你婆婆就出了十万?如果你婆婆只是出了十万的话、那也不算是婆婆给老二买房。。只能说出了点赞助费吧
毕竟老家的楼房是你们的,老二他们才拿个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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