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我的奶奶 今年八十八岁了 前些日子住院了 住了十天院回家后 家里的几个子女就都在议论赡养老人的问题。奶奶有五个子女 老大 老二 老五是闺女 老三老四是儿子。老三是楼主的爸爸 楼主是女孩。老四家的孩子是男孩。所以奶奶很早就有意向把将来的房子给老四家。而且老四家很早就把自己家的房子卖了 和奶奶在一起住 就连奶奶的银行卡也都在老四手里了。可是由于老四家现在有了孙子 老四媳妇需要去外地照顾儿媳妇帮着带小孩 所以剩下奶奶和老四两个人。由于老四上班是上一休一。所以现在奶奶吃饭只能早上老四做好了 把饭放保温杯里面 中午吃剩饭。晚上老四八点才回家 奶奶晚上只能近九点才吃晚饭。所以奶奶的其他子女想让老四找保姆 帮着奶奶做饭。能让奶奶生活好些。但是老四家不肯。请问大家 如果奶奶已经立了遗嘱 但是奶奶怕老四家 不敢得罪 也不愿更改遗嘱。那么其他子女有没有权利和老四家要回本属于奶奶的养老钱呢?再有就是如果将来老人需要钱时候 是五家平分医药费还是应该老四家出 毕竟 他们又住房子 又拿奶奶退休金。希望各抒己见 如果认为老四家该出的 请给个方案 因为现在老四家把奶奶所有钱转移了。卡里是空卡。此贴紧属征求意见 没有任何争遗产意思 所以请不要有攻击性字眼出现。谢谢大家的宝贵意见
嗯,我觉得生病是大病的话,该出还是出,家里有就多出点,没有就少出点,虽然钱给了老四了,老四也是出了相对的力,因为对老人平时的照顾是长久的事也不是简单的活,也是很辛苦的。说得直白了,就是他的得到的钱多,出的力也多,你们出的钱少出的力少,不能老四又出钱又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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