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老大的时候租的房子离他们近,又不能做饭。一天两次跑他们那吃饭。后来他们烦了没直接说让我走,想着其它法让我自动走人,而且离他们很远。生下孩子我想让婆婆换一份工作,时间多一点的,这样有空就可以帮忙带带孩子,做个饭什么的。但是她拒绝了。从此我一个人把孩子带到三岁,没有亲朋好友和邻居的帮忙,而且生下孩子身体就不好了。我没有怀孕时她不去云南娘家多呆些时候,偏我现在怀孕了她要去云南过节,而且还是头三个月最难受最危险的时候去的。一个月了还不回来,说要再住一个月。好不容易他们夫妻俩两班倒可以帮我带老大,现在她又闹着换工作,这工作一换孩子又没法帮我带了,我要怀着孕带孩子,可怕的是以后要带俩个,老大时不出钱不出力,老二时除了出学费其它的不会再给,力不出。老了以后我还要给她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她,公平吗?我恨她。
很多人都是那样过来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婆婆就有义务给带孩子。不帮忙也没办法,只能自己想办法。但是,我最艰难的几年婆婆不帮我,以后我也不会帮婆婆什么。有什么找她儿子,我也没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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