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妈给我陪嫁了十万元,本来这钱是打算用来装修我们的房子,后来因为我贷款批不下来房子没写我的名字,后来想到一个办法叫老公跟我写个婚前协议,说明房子有我的份,其实这房子是他爸帮我们首付的按揭房,但是那时候他不肯,于是我就没打算把这钱拿出来了,后来我跟他沟通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终于同意了,我们去公证处咨询结果是协议只是夫妻间有用,法律上的话还是没用的,到时候离婚他拿去贷款或者抵押一样可以,于是协议就没写了。我也不打算再把钱拿来装修了。 现在他这份工作不稳定可能过段时间就停工了,他打算去贷款做生意,又想叫我借几万给他,他平时工资卡有交给我,不过都是被我强迫的上交,之前有向我借过钱,几千几千的,每次发工资叫他还钱提到钱他就来气,说工资都是交给我了还罗说什么天天钱钱钱的吼我,其实他交给我的钱等于是公用的,花多少还剩多少他每个月会问我,所以交给我的钱一般都花在伙食跟生活用品上自己要买什么自己的钱买,也不乱花他工资,所以我还是希望借给他的钱跟他给我的工资能分清楚,自己的钱花哪里买什么都不需要汇报,我对钱也比较敏感又怕他做生意拿不回本我又没工作,所以我该不该把钱借给他?
我的十万陪嫁拿出来七万给老公用,自己留了三万给自己和孩子平常消费,我老公对我特别好,挣到钱了经常给我千把块钱花,说是利息,过年还要给我的陪嫁钱,想想其实夫妻间真的是互相的,你信任他,他就会信任你,我们还没有结婚证,我老公说过几天端午去办结婚证,觉得自己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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