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家庭主妇,从生完孩子就一直带孩子没上班,所以我也没经济来源。家里的小生意是我婆婆和我老公在管(大多是我老公在管),我婆婆只管钱的收入。去年为扩大生意我婆婆到处借不了钱,最后在她亲弟那里借了十万元钱利息为2分5。这点钱远远不够,实在没办法我婆婆就叫我去我给娘家借,我按她的说法去给我爸说如果能借到三十万,利息十万就每年七千,三十万就二万一这样的条件去借了三十万,另外还在我妈那里拿了十七万我爸妈的养老钱就没要我的利息,心想都是一家人,以后自己的女儿也想让她对我好一点,我妈又叫我哥借了二十八万给我,一共75万。眼看七月份到还三十万本金加二万一的利息了,我爸妈和我哥的还没叫还,因为是一家人就先欠着一时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钱。我先和我老公说了这个事,我想出于尊重我也应该跟我婆婆说要还钱的事。然后我婆婆说要用我那个卖房子的钱来还的话你就要给我打欠条,我卖房子的那钱不是用来还债的,我还要另外再买房的。我当时也火了,我说妈妈,我从娘家借了七十几万都没让你打过一张欠条,现在到还钱了你叫我给你打欠条,你不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吗?我就跟她讲道理,我老公听到了就说该还了今天先把利息给人家转回去,本金等卖房子的钱打下来再转给人家。最后我婆婆披哩八拉吵了一阵,我当时心里真的很气怎么会是这样一个人,我现在头脑一片空白我是不是不该去娘家借这笔钱,难道我做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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