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我家的情况,我跟老公结婚快三年,小孩两岁了,当时是未婚先孕,怀孕三个月结的婚,婆婆是一个人,家公在几年前就走了,当时考虑到也怀着孕不想折腾就没摆酒了,给了一万块,虽然不多,当时就图老公对我挺好的也就没计较啥了,因为房子是结婚前的拆迁房,有三套,婆婆给了我小姑子一套,给了我老公一套,然后自己一套,婆婆她的那一套去年住进去了我们跟她一起住,等于就是我们一起住的,但是给老公的那一套没有写我的名字,之前跟老公提过他说那个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拆迁房,没写我名字也正常,如果是我们一起共的房子就会写我的名字。 前几天婆婆在惠州看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也说好会写我的名字,以后我们两夫妻一起供,可是我有点高兴不起来,因为我们现在深圳是租房子住,以后在惠州住,就意味着我跟老公要分开住了,老公工作在深圳,近几年暂时不可能离开深圳到惠州去发展,而我的工作也在深圳,每个月三千多,老公意思是深圳不能再住了,每个月三千块钱的房租,再住就拿不出钱供房,婆婆有这份心是好的,但是面临要跟老公分开,我不想跟他分开,也不想宝宝跟他爸爸离得这么远,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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