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农村家庭,婆婆今年44岁,是那种花钱大手大脚的人,前段时间自己买了金項链,又把头发拉直了,(婆婆的穿戴在我们村里都能数的着的那种),我都没说什么,我也没权利说,这是她的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消费观,……说说现在的情况,老公的腿受伤骨折了,还打着石膏,吃饭,洗澡我都得帮忙,我还有三个孩子,大的5岁多了,二的4岁,小的八九个月,还得人抱着,在这样的情况下,婆婆要去北京旅游,得三四天回来,说是买东西送的(只是车票免费,其它自费),因为我不让去所以吵架了,公公也和我吵,(他是比较疼媳妇儿的那种),我也没让他们,要是没生老小时候,或者老小长大点的时候,又或者老公腿好了的时候,再或者我有自己的妈来帮忙的时候(我没有妈妈)她去都行,,三个孩子,先不说那俩孩子,光小的孩子还得一个人弄,还有一病人要伺候,她在这个时候要去旅游,原谅我肚量小,按法律讲,她有人身自由,按人情讲,我认为她不应该这个时候去旅游,……我认为我没有错,请大家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客观的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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