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有低保、公公是老公的后爸、婆婆在老公五岁时跑了嫁给公公的、之后几年没有出现过、直到老公十岁时亲爸死后就把老公接过去了。一起住了两三年去学手艺在姨妈家住了两年、十几岁就出门打工了。公婆家条件不好婆婆也是一毛不拔。早早就对老公说了你有钱就结婚没钱就不结婚的话,所以老公在经济上从来没有指望过她、自然结婚也没有。老公现在很想买车已经付定金了。婆婆天天在家说买车不能写我们的名字、要不然她们的低保要掉了。要我们写别人的名字、我说的户口没牵过来应该不影响、可她说肯定会掉的、公婆身体不太好有时候会去医院住几天、有低保可以报销大部分、她很在意怕低保掉了。可是用别人的身份证买车会有风险,别人也不愿意怕出事情了讨麻烦,我也是不愿意的、这在法律上不真正属于自己的、要是别人以后不承认我们打官司都打不赢的。在说我们自己出钱买的东西不能写自己的名字心里肯定不舒服!要你们会怎么做呢?是坚持自己的立场还是替公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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