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婆家的家就都是借来的。婆婆大概借了四五万。剩下的都是我和老公的钱。结婚后,婆家穷的叮当响,怀孕的时候一点营养品都没给买,生孩子时更是一分钱都没出,甚至没有给孩子准备一件衣裳。婆婆住在家里伺候我们,还是老公给的钱。于是我们一结婚便开始养老。好,这是我们的义务! 婆家有个哥哥,离婚了,他哥哥有个女儿,十一岁,每到放假就被他哥自觉的接到我家,吃我家的,住我家的,好,一个小姑娘能花多钱,我忍了!可是,每次姑娘要买什么东西,跟她爸要钱,她爸都说没有,无奈,姑娘就和她奶奶(我婆婆)要,我婆婆还不想让我知道!!凭什么,我还要养他哥家闺女!!我不想让老公为难,我什么都不想说。可我憋在心里难受极了!我和老公收入也一般,也要外债要还,为什么还要给他哥女儿花钱,还不是以我们的名义?我该什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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