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日前公布,从今年10月1日起,“单独二孩”生育也将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养“单独二孩”也可享生育保险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妇女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范围包括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据了解,以上三类计划内生育的妇女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此新《办法》,市人保局解释说,目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样必须符合计划内生育的条件,但该条件主要是指独生子女生育等,未包含“单独二孩”生育。既然上海已经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生育也应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政策夫妇不愿为此生二孩
金女士于去年年初生育了第一个孩子,最近,她正打算和丈夫“酝酿”第二胎。金女士和爱人都是上海人,独生子女,均从事教育工作,家庭收入处中等水平。对于最新公布的政策,金女士坦言“还不知道,没来得及去了解”。
金女士的爱人告诉记者,他们花在第一个孩子上的开销早已超过六位数,他说,“生两个孩子,在衣食住行上的开销可能是一加一小于二的,但是将来长大了,孩子的教育经费是不可能缩减的,两个孩子肯定是双倍压力。”夫妇俩坦言,绝对不会为了拿生育保险而考虑生二胎。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