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已有孩子想再生?
希望增加产假?
绝育想复通?
统统有可能了!
9月2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在广州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条例为广东女性带来一大利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即广东女性产假有望增至178天。
亮点一
如果你要休产假
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按照修正案草案,广东女性产假增加50天!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
亮点二
如果你是再婚夫妻
可再生育情景一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可再生育情景二
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可再生育情景三
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可再生育情景四
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可再生育情景五
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亮点三
如果你做过绝育手术
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如果在草案公布前生的怎么办?
修正案草案对“2016年1月1日起至修正案公布之日”这一时间段进行“追述”,拟明确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在这一时间内再生育的,按照修正案的规定执行,即属于“政策内生育”。
如果涉及超生,罚款怎么算?
各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尽相同。广东明确,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梳理发现,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全国29个省份均已经完成了计生条例的修订,大多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这29个省份的产假可大致分为128天、158天、180天及以上三档。广东女职工最多可休208天,在这些省份中产假时间最长。
■ 焦点河南海南生育奖励假3个月
此轮计生条例修订后,29个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目前,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为30天至3个月不等,各地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具体来看,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产假为128天,即98天+30天。
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计生条例中明确除国家规定98天假期外,产假再增加“3个月”,这意味着当地女职工最多可享190天产假。另外,黑龙江、甘肃则明确了产假总天数为180天。
梳理后还发现,“98天+60天”的模式在各省份产假天数中占主流,吉林、河北、四川等14个省份的产假均为158天。此外,陕西产假也是158天,但参加孕前检查的可增加10天产假,剖宫产的增加15天,因此陕西女职工最长可休假183天。同样的,福建产假天数为158天,最多能休180天。
广东计生条例修订后,女职工产假最多可休208天,相比部分省份的128天,多出了80天。
“经单位同意”三地产假可延
在29个省份的计生条例修订中,北京、吉林、重庆还对产假天数设置了弹性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或批准,可以延长假期。
北京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吉林规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重庆则规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以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因此,从理论上看,重庆产假可休的时间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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