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我的情况啊,外地户口,在上海一家早教公司做老师。试用期是两个月,10月1号到11月30号,转正是12月1号开始的(底薪是每个月5000,老板为了逃税合同上写的3000一个月),发现怀孕是试用期快一个月了,到现在是17周,一直没和老板说,准备等过年回来和老板说然后请产假的时间和后续工作的安排,今天老板可能知道了,然后以我年纪轻胜任不了目前的工作以及我经常请假为理由要辞退我(刚发现怀孕就忙着结婚请过一次,后来去产检和去医院检查请过几次),说给我工资算到今天为止外加3000块钱的补贴,我想问一下如果被辞退了我劳动仲裁告他的话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如果不辞退我,那我后面一直请病假到生产的话中间的工资怎么给我算的?因为单位都是小朋友来上课的,跑跑撞撞的我怕会有危险,而且老板现在要辞退我,就算没走,之后继续上班也会各种针对我。麻烦有经验或者懂这方面的宝妈给解答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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