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了宝宝突然决定结婚,可是婚后过的不开心,结婚时男方家给了五万礼金,男方是四川人,我是广东人,然后男方家什么都没买,什么新的被子,床之类的,什么都没有,大着肚子做得产检的钱是我自己出的,结婚摆酒席的钱是我自己出的,各请各的亲朋好友,连宝宝的衣服啊,好多东西都是我自己买的,生孩子的钱是男方那边出的,两万,因为我是剖腹的,可是住院期间是我妈妈负责我的一日三餐,除了院在月子的时候我家婆煮的东西不合我,因为剖腹产的不能吃油,她为了让我有奶煮了油的给我吃,而且一^_^医生也说不能吃油腻,她说他们四川那边都是这样的,坐月子期间只买过两三次的鸡给我吃,还是乌鸡,我妈叫我外婆养了七八只鸡给我做月子,在月子期间我有时候饿也没得吃,因为他说他们要做生意,我在月子期间还发生很多不好的事,我后半个月受不了想离婚,我家婆说我走可以,问我拿回五万礼金才可以走,这样的家庭我该不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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