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意離婚,有一个小孩还没有上户口,當時雙方因為小孩才登記結婚的 ,屬非婚生,因沒錢所以一直沒幫小孩上戶,雙方登記后一直沒聯繫,小孩也是由女方撫養,男方沒出一分錢。之後村委才告訴女方,男方和其他女人生了孩子,女方茫然不知。几個月前,男方在以在外地工作以没有时间为由不配合女方回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之後經過協商都有去離婚處,不過都沒辦成,因為有些複印之類的東西錯了,所以只好延期。直到近段時間,女方知道男方回來廣州這邊工作,女方電話聯繫他后,男方和他的女友都同意給我們去辦理離婚,前提是男方一直以沒錢坐車為由,要求女方轉錢給他才同意過來簽字離婚,女方一直沒法接觸男方,每次都是他女友接的電話,他女友阻礙我們離婚,就是要錢才讓男方去跟我辦理離婚,男方就是知道女方急著離婚,所以每次都用沒錢坐車來要求女方轉錢,我不能每次都讓他們得逞,我才是合法的,聽了很多人説去起訴,因為本人沒那方面的經驗,所以不懂怎樣處理,请问该如何处理?双方无财产和房产! 现在怎么样才能快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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