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闲来无事,听张信哲的歌,歌名不记得了,只记得中间有一句,大意是:我站在你家楼下等你,天还下着雨,你一定也会不忍心吧。
不得不说,我当年喜欢张信哲真是有道理的,这词儿从他嘴里出来,就是让人心痛难忍,让人感动得稀里哗啦,恨不得拥抱他给他安慰。
可是,我已经过了当初那个把感动当作爱情的年龄,听着这首歌,我就想起了一位姑娘。
这位姑娘为男朋友做了很多感天动地的事。她和男友都是刚毕业不久的职场新人,两个人上班的地方隔了两个小时的车程,姑娘每天五点起床,到菜场买最新鲜的排骨,洗干净放在电炖锅里炖着,然后再去上班。
公司午餐时间很充足,她放弃和同事一起进餐的机会,也放弃午睡,而是跑回出租屋,把炖好的排骨汤用保温桶装着,坐两个小时的车,赶到男朋友的公司,和他一起吃午饭。
这样的事情不是三天两头做,而是每天如此,并且一坚持就是半年。后来男友公司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都羡慕男友好福气,羡慕姑娘如此体贴,被她感动的人更是一抓一大把。
姑娘觉得还不够,她想要有更多的时间和男友在一起,更全方位的照顾他。于是工作半年后,放弃原来不错的工作,跑到男友工作的地方,找了一个专业不对口的工作,而且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也就是说,她为了男友,在职场上放逐了自己。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她觉得爱情就应该轰轰烈烈,就应该做一些感天动地的事情,只有这样,爱情才会越来越牢固,越来越炽烈。
她真的为男友做了太多让人感动的事,经期时还帮他洗衣服,跑半个城市为他挑选生日礼物,即使生病也坚持为他煲汤,因为父母的一句不愿意,她和父母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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