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在合肥生,并且在妇幼保健院备案,因新房装修不久,所以休假就到了东北婆婆这边,打算临近预产期跟婆婆一起回合肥,但是在东北,婆婆说这边有暖气冬天坐月子大人小孩都不受罪,并且公公也在医院上班,综合种种原因,我们决定在东北生! 我咨询过申报中心,他们要求单位开一个异地生育证明,然后老公带了我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政务区社保中心把证明给他们了,然后设备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操作了一下说是可以了!可是我总觉得过程是不是太简单了!想问:有没有漏掉什么程序?或者我在东北这边还需不需要什么资料?是不是我回合肥之后带着住院清单直接去报销就好了?有办过的宝妈,可以告知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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