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报销,需带齐以下资料到各社保分局办理:
1、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医院出具);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
5、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7、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医疗待遇为一次性定额待遇,顺产一次性计发2000元,剖腹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
三、申请条件:
1、参保人必须符合我市计划生育部门管理要求,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连续参保且足额缴费满两年
3、生育医疗待遇需于生育出院2个月内办理。
,需带齐以下资料到各社保分局办理:
1、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医院出具);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
5、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7、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医疗待遇为一次性定额待遇,顺产一次性计发2000元,剖腹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
三、申请条件:
1、参保人必须符合我市计划生育部门管理要求,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连续参保且足额缴费满两年
3、生育医疗待遇需于生育出院2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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