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生育津贴需提交的材料
注意:核准生育津贴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只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审核并留存原件。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诊断证明书需加盖医疗机构“医院诊断专用章”,注明妊娠周数、胎儿数、明确注明是否采用产钳、胎吸、剖宫等方式助产。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①夫妻双方均为北京户籍或一方为北京户籍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②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产前检查报销所需资料:
1、产前检查的费用明细表原件;
2、所有的诊疗单据原件
3、如果外地生育需到当地社保中心盖章确认生产医院在当地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4、《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见附件)
5.出生证明复印件;
6、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服务联系单原件;
7、异地生育的说明(根据您的情况自己写一个);
8、结婚证复印件;
住院及门诊费用手工报销所需资料
1、所有的诊疗单据原件
2、如果外地生育需到当地社保中心盖章确认生产医院在当地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原件
3、北京生育,没用医保卡,需医院医保办开具全额结算证明。
4、《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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