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妇婴医院草菅人命 我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居民王雪莹,2017年9月20日在佳木斯市妇婴医院住院待产,入院时检查大人、胎儿一切正常,由于医院医护人员严重失职导致胎儿在9月23日住院期间死亡。 我预产期是9月16日,住院期间在妇婴医院多次孕检一切正常。孕妇已过预产期,家属及孕妇多次提出用催产素,或者要求剖腹产,陈淑华主任都不同意,就建议等待顺产,可见陈主任对孕妇情况估计不准。 陈淑华无视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9月22日晚10点,护士来病房做胎心音检查时胎心137一切正常,孕妇和护士说有腹痛和腰痛感,护士让孕妇自己检测疼痛感,没有任何值班医生来病房检查。9月23日早上7点护士来做胎心音检查,做了二十分钟以后说机器坏了,第二次换了一台机器,持续十多分钟心率是110到150,后来心率跳到46到59,家属拿给值班医生肖医生看,肖医生说没做好重新做,护士又解释说机器坏了,又换机器进行第三次胎心音监测,这时患者家属要求给陈淑华主任打电话,护士说大夫没上班打也没有用。家属坚决给陈淑华主任打电话这时是8点半,陈淑华主任要求做彩超,8点40分彩超结果胎儿已经失去胎心,患者再次要求刨宫产救孩子,是死是活认了,可是陈淑华主任不同意。三次胎心监测用了一小时,胎心弱了从来没有考虑过胎儿有危险,就认为机器坏了,医生没有抓住宝贵的时间抢救孩子,放弃了生命。如果期间医生和护士足够重视孕妇和胎儿的生命,胎儿不会死亡。 胎儿死亡是有过程的,医生没抓住这段宝贵的时间抢救胎儿,早上做三个胎心音监护都不好,从没有任何医护人员考虑到是否是胎儿有危险,没有一个医生过来看一眼,如果期间引起重视孕妇和幼儿的生命,及时手术,不会导致严重后果,医生责任心不强。 我们大人孩子都是健康来到医院的,就因为医院的不负责任,草菅人命,导致孕妇剖腹产下死婴,孕妇面临年龄偏大,受到这次沉重的打击身心受创,希望能帮助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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