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孕以来本人妻子一直在附三产科做产检,在过预产期后我们依据产检医生计划四次到产妇住院被拒收,第一、第二次产房称时间未到等发作(这点我们能理解),第三次是9月3日晚上10点多到医院,当时已“见红”、20分钟左右阵痛1次。由于是2胎可能比较快,我方要求马上住院。产房以“仍未达收诊条件”为由拒绝,声称医院领导有规定不能违背,并建议我们在附近宾馆开个房间等待,大约凌晨4点左右,产妇发作加剧,我们将产妇送到产科病房,等医生、等检查一共约30分钟时间,最后告诉我们的结果是病房没有床,让我们在15分钟以内去其他医院(在后来用10分钟驱车赶到航天医院不到10分钟就生了),当时情况已经非常危机,宫口已开三指。冷静下来想,当时非常危险,为什么湘雅附三可以如此置2条人命于不顾?其实病房紧张我们能理解,病房拒收也很正常,但我们第三次去医院(补充一下,附三产科区域划分两部分,一边是待产房,一边是产后床位),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没有床位让我们去其他医院,而是信誓旦旦说产房是留给待产妇的,我没有达到条件。好吧,我等,而是开个房间在旁边等。我们第四次到医院,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告诉我们换院,还让我们在这样的危机情况下干等30分钟(期间我看到医生在聊天说笑),医院医生医德何在?是因为疼的不是你们身上的肉!!
挂急诊可以,我当初生我宝宝的时候,凌晨见红去了附三,医生说床位紧张,还没到那种生的特别急的情况,你先回家。结果我到下午3点就大出血了,救护车赶紧把我送去产科,到了那里半个小时都在输液,没有医生来看情况。到晚上7点左右才进的手术室进行破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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