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妈妈,没有育儿经验,所以月子期间都是由月嫂照顾宝宝和我的部分起居饮食的。月嫂是我通过别人介绍签的私单,7000元。头半个月我对她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手脚利索、做事也比较主动,与我们家人也相处得不错。 宝宝大概是在出生后一周掉的脐带。第17天时,发现肚脐周围发硬肿大、肚脐流血流脓,去华西附二急诊诊断为新生儿脐炎,开了入院证但是没有床位,跑了省医院、市妇幼都没有床位后回到华西急诊输液。由于季节交替,感冒输液的孩子比较多,加上那天降温,宝宝输完液回来就打喷嚏流鼻涕了。第二天我们去了妇女儿童中心,想看看有没有床位,医生说肚脐周围有好转建议吃药治疗,当时开了治疗脐炎和感冒的药。回家服药一周后,脐炎治愈,感冒未见好转,宝宝喉咙有痰咳不出来,整夜无法入睡。今天再次去华西门诊,诊断为新生儿肺炎,现在在市妇幼住院治疗。折腾了这么多天,对于一个才17天的宝宝,抽血做皮试打留置针,好心疼,对于我一个还在坐月子的产妇,到处奔波,落下月子病是肯定的了。 关于脐炎,医生说是护理不当所致,有可能是洗澡后未擦干水,也有可能是宝宝尿尿时候浸到尿不湿污染了肚脐(我发现宝宝尿不湿穿在肚脐之上),我个人认为后者可能性更大一点。但月嫂说自己照顾过那么多宝宝都没有出过问题,没有人敢保证宝宝不生病,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明天月嫂的工作就到期了,如果我给她结了工资让她走了,我心里会觉得不平衡,花了近万元医疗费不说,宝宝受的罪无法衡量。但是我又心软,不愿意在最后的时候闹得不愉快,觉得我们一家欺负她。 妈妈们,你们觉得应该让月嫂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应该承担多少,怎么补偿? 在线等。
说实话,很多情况即使和公司签,公司也一样不认账的。月嫂经朋友介绍,通过面试,相对信得过,我觉得比签公司随便派一个人靠谱。我们签了合同,走的时候再结工资,其实也有不错的约束力。主要是我自己是否要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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