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快四岁,小的儿子刚刚满月,离婚的原因:丈夫欺骗我六年,在和我谈朋友期间他的前女友正怀孕(我并不知情),前两个月我回老家待产发现家里有张出生证明和一张经过村干部的分手协议,虽然协议书写明其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但是我仍然介意,因为事发后我老公从不给我任何合理的解释,总是找理由搪塞我,还说过去了将来补偿我,在月子里这三十天,他不曾给我洗护过,不曾主动抱过孩子,白天基本在外面,晚上回来我本想和他交流沟通,可他宁愿耍手机也不回应我的问题当我放屁,后来我叫他睡沙发,他真的去睡了,我还在月子里,他居然不照料一切,安安心心睡他的觉。早在两年前,他因***进了监狱,那时候我义无反顾的帮助他,给他力量,让他从新做人,因为老公自己选的,结婚的时候家里就不同意,我还是执意嫁他,当初他追我一年多我们才在一起,刚在一起的同时也是他前女友生孩子的同时。他父母说他这个孩子和他不会有任何纠缠。可我还是想离开他,像这样的情况我能上诉吗?儿子在哺乳期我不想要儿子,想要带走女儿可以吗?请各位帮帮忙,出个主意,我实在没有能诉说的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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