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的通知。
通 知
从2014年11月3日起,西安市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在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3家定点医疗机构率先试运行。以后报销生育保险时,可以在以下13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没在这13家医院产检、生育的职工在产后2个月内携带以下资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由学院代为办理。
生育报销材料:
1、 门诊票据(挂号费不在报销范围内,请扣除)、住院发票
2、 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以及住院病案首页(均加盖医院公章)
3、 身份证复印件(2份)、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
4、 本人姓名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指定银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工行)
5、 0.5元现金(购买生育保险支付申请表)
男职工配偶申请报销时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 配偶无工作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区、村委会出)
2、 配偶没参加农村合疗以及报销生育保险的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区、村委会出)
3、 女方身份证复印件
出院时即时结算生育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有:
1、西安市第四医院
2、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3、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4、西安高新医院
5、陕西省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6、曲江妇产医院
7、西电集团医院
8、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9、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10、民航西安医院
11、西安都市医院
12、西安女子医院
13、市莲湖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劳动人事部
2015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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