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想在妇幼生孩子,在北京有工作,也有保险。我看医院建档那边的牌子上写着:外省市孕妇持医院出具的妊娠化验结果、身份证和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持这些材料可以建档,我想问问大家:
1、妊娠化验结果是指B超单吗?
2、在良乡派出所办了暂住证了,还用去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吗?
3、需不需要户籍所在地开的准生证?
4、户口本需要吗?
5、是不是建档那天就空腹,各种检查,检查合格了,医院才收你,都有什么检查呢,还是说准备好材料就可以建档,之后再按部就班的产检就可以了呢?
因为马上面临建档,现向有经验的姐 妹 们求助以上问题,如果需要准生证的话,我们还得抓紧时间回原籍办理,感谢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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