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发育的各个阶段,对环境致先天缺陷物质的作用有不同的敏感期,即引起胎儿发生某种缺陷的胎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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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 3~8 周(胎期),是胎儿的主要器官、系统基本形成期,对环境物质的作用最为敏感,最容易受致畸物质的作用而产生畸形。
因该时期器官细胞分裂繁殖旺盛,且在分化过程中,有害物质的作用阈值较低,对致畸物的敏感性高。
在器官形成期以前(受精后 2 周),受致畸作用一般可导致胚胎死亡,如一部分细胞虽受到损伤,由于其整体调节能力强,也可作为整体免于死亡而再生。
在器官形成期以后,由于被损伤的细胞只限于特殊分化部分,因而不出现器官整体损伤,只表现组织损伤。
敏感期也可扩展其时间为妊娠 2~3(4) 个月。
1964 年美国风疹大流行时的观察资料为:妊娠第 1 个月感染风疹时的致畸率为 93.3%,第 2 个月致畸率为 95.2%,第 3 个月为 78%,第 4 个月为 51.1%;4 个月后感染的致畸率大大下降,为 6.3%,表明胚胎对风疹病毒的敏感期是妊娠的前 4 个月。
妊娠中期胎儿(第 3 个月至分娩)各器官系统进入生长发育期,受到外因作用时,一般虽不形成大的畸形,但这个时期小脑、大脑皮质及泌尿生殖系统仍继续分化,因而这部分结构仍保持对致畸因子的敏感性,可以出现中枢神经组织损伤、发育障碍或各种功能障碍(如母亲接受链霉素可致胎儿听力障碍)。
许多资料证明,在整个妊娠期间,都可使正常胚胎发展成畸形。
分娩后的哺乳期,有些物质可通过母乳输送给胎儿(如甲基汞),使婴儿在后天仍在继续积累某种毒物损害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