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己在网上学习了下我国关于孕妇休假的相关规定,发上来与众妈妈共同学习~
1.女职工单胎顺产,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多一个加15天。
2.晚婚假奖励30天,且可由男方享受,不休晚婚假的发放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
3.经用人单位允许,女方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可增加产假3个月。
4.女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一年的,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比较,就高不就低,用人单位选择高者发放。
5.哺乳期内女职工每天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
6.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内容参考《国务院令 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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