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满16周,由于我住浦东,上班在闵行,每天来回得4小时在路上。之前没怀孕的时候已经觉得上班挺累的了,本来也没打算在这家公司生宝宝的,意外有了想想自己马上就要30了,跟老公商量也就决定要了。发现怀孕的时候已经差不多7周,是在5月底,后来因为妊娠反应就陆陆续续开假单一直休到了7月底。期间领导一直催我啥时候回去上班,我想想差不多过了3个月就稳定了,就答应说8月份回去上班,我也的确是8月的第一个周一回去上班了。去上了一天班回来就开始不舒服肚子痛,隔了一天去的医院,医生说没有明显见红开了一周的假单就让先休息观察,有问题及时去医院复查。 去年开始公司一直说要搬家,但是一直没定时间,8月份回公司的时候听同事说本来是到月中的,结果领导今天说这个周末就要搬了,搬的地方更远了,之前来回4小时,现在来回的最起码5小时,加上在公司的9小时,身体真心吃不消。并且那边刚装修,也不适合孕妇呆啊,领导的意思是我这个如果休得长期病假了,先写申请,看看人事那边怎么处理。我想问孕妇最多能请多久的病假?我肯定是不会辞职的,但是也不会回去上班的,是不是只要开病假单就能一直休病假?我是去年4月份进的公司,合同里写的是现在的上班地址,没说要服从公司调整办公地址。如果人事要找我谈,我该怎么说?我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跟领导申请,望大概解救啊!
我记得是有期限的。根据你在公司在职时间,决定你请病假的工资发放比例已经长病假时间,超过的话公司可以解除合约。但是,你是孕妇病假,所以无论如何公司都是不能单方面解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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