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产妇入住曲靖市妇幼医院产一科就诊。产前医方检查胎儿的胎形正常、产妇脉搏、心跳均为正常。入院到产妇生产近26个小时的过成当中,医方没有及时对产妇进行检查。在产妇出现胎膜已经破裂,羊水指数6.6Cm (过少),医方并没有对产妇进行B 超复查,在产妇羊水流淌长时间的情况下,医方也没有及时的进行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产妇多次要求剖腹生产,医方没有对羊水继续进行复查、也没有作B超检查,无视产妇及腹中胎儿生命,医方在羊水淌干、脐绕颈一周的情况下强行顺产,导致婴儿出生时脱氧性青紫,无哭声,无肌张力,最终造成婴儿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患方认为曲靖市妇幼医院存在过错,己向当地医学会申诉,可患者永远都是弱势群体.医方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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